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4-03-19 点击次数: 次
各护林站、点:
根据我县《森林防火条例》规定,2月至7月期间属于森林高火险期,加上清明节临近,且近期气温偏高,天气干燥,易发生火灾,管护办要求各护林站、点组长要认真安排和组织护林人员做好火灾隐患的自查排查工作,对所管辖区内有坟墓的地方,加强巡逻,严防布控,对进入林区扫墓人员及活动人员要做好登记和盘查,强调用火安全,并每天安排好住点人员轮岗值班和零汇报制度,汇报时间定为每天17:00-17:30,确保我工程区森林防火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