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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的通知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  发布时间:2017-03-22 点击次数:


 

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

关于开展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的

     

 

各处室,各市县林业局(农委、农林局),直属各单位:

每年35月是我省森林高火险期,是我省森林防火重点时段,期间又逢"博鳌亚洲论坛年会"、"三月三"和清明节。当前,随着气温回升,各种农事活动增加,进山人员增多,火源管理难度加大,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是我省森林火灾易发多发期,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。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,严防森林火灾发生,省林业厅决定成立七个督查组,对各市县及各林区林场、保护区森林防火工

 

作进行督查。现就做好森林防火督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督查责任分工

督查一组:责任领导:关进平

责任单位:办公室、组织人事处、省野保局

责任市县:儋州市、昌江县、东方市

督查二组:责任领导:黄金城

责任单位:营林处、林区林场处、老干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 任市县:定安县、澄迈县、临高县、屯昌县

督查三组:责任领导:刘艳玲

责任单位:计资处、政策法规处、行政审批办

责任市县:海口市、文昌市、琼海市、万宁市

督查四组:责任领导:王春东

责任单位:资源处、省木管局、监测中心

责任市县:三亚市、陵水县、乐东县

督查五组:责任领导:周绪梅

责任单位:省防火办

责任分工:负责全省森林火灾现场扑救调度、协调;重点火险市县、重点区域专项督查;协调其他各组森林火情调度处理。

督查六组:责任领导:周亚东

责任单位:产业处、省种苗总站、生态中心、

 

项目办、省林科所

责任市县:五指山市、保亭县、琼中县、白沙县

督查七组:责任领导:李斐

责任单位:省森林公安局

责任分工:负责全省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。

二、督查内容

一是责任落实情况。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和工作安排部署情况;层层签订责任书情况;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等情况。

二是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情况。森林消防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及培训备战情况;森林防火机具检修和防火物质储备等情况。

三是森林防火预防工作情况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野外用火管控情况;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。

    四是后勤保障工作落实情况。森林防火资金投入情况;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情况;防火值班工作落实等情况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各市县及林区林场一定要提高认识,强化森林防火各项措施,确保森林资源安全。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督查工作,深入森林防火第一线进行明察暗访,对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,要督促及时整改。督查工作结束后,请各督查组

 

将督查报告报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。

 

 

 

 

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

2017310

(此件主动公开)    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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